南海网、南海网客户端海口6月29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陈丽娜)6月29日晚,海南省公安厅发布关于2019—2020年全面放开新能源小客车指标申请资格条件和数量的通告。通告指出,本省全面放开新能源小客车增量指标申请资格条件及数量。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商务部<推动重点消费品更新升级>》文件精神和《海南省清洁能源汽车推广2019年行动计划》的要求,积极推动新能源汽车发展,增强市场消费活力,合理满足群众和企业购车需求,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新能源小客车增量指标申请有关事项通告(备案登记QSF-2019-280003)如下:
一、2019年7月1日—2020年12月31日期间,本省全面放开新能源小客车增量指标申请资格条件及数量。单位和个人申请新能源小客车增量指标资格条件及数量不受《海南省小客车保有量调控管理办法(试行)》限制,可按需申请新能源小客车增量指标。
二、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海南省小客车保有量调控管理信息系统或到当地调控服务窗口申请新能源小客车增量指标。
文章来源于:
www.ddxyzs.com
www.taobaogs.com
www.sgvbots.cn
www.php133.com
www.zhongqipingtai.cn
www.9sow.cn
www.sy978.com
www.juqizhiji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