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7月3日电(向一鹏 易梦佳)湖南省自然资源厅3日透露,该厅近日印发《关于开展我省长江经济带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到2020年底,全面完成湖南省长江干流及湘江两岸各10公里范围内,视觉污染、水土流失严重、容易引发地质灾害的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任务,努力打造“清水长廊”。
据悉,今年5月份,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分两批次组织19个核查小组对该省859个废弃露天矿山(点)进行逐点实地核查,并根据区位特征、问题特性,对逐个矿山(点)填写核实表,建立各矿山(点)生态修复档案。
《通知》明确,按照生态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基本原则,因地制宜、一矿一策、分类推进制定修复方案。对于可自然恢复的,以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对于需采取工程修复的,宜建则建,宜田则田,宜林则林,宜水则水。同时,将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与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等有机结合,统筹部署、系统修复、综合治理。
《通知》要求,各地严格执行中央财政项目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减化程序、减少环节,确保资金足额及时有效落地,聚焦精力财力于项目实施。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加强与农业农村、林业、水利、生态环境、住建等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将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与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地质灾害治理等有机结合,积极构建“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开发式治理、市场化运作”的矿山生态修复新模式,创新投融资机制,打好组合拳,共同推进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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