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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大后落马“老虎”已有11人获刑 两人有犯罪未遂情况
2019-08-14 10:43  点击:102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北京8月14日电 (扶婧颖)近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吉林省政协原副主席王尔智受贿案,对被告人王尔智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万元;对王尔智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王尔智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据统计,包括王尔智在内,十九大以来落马的“老虎”中,至少11人已获刑(具体名单详见表一)。其中刑期最长的是贵州省原副省长蒲波和广东省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曾志权,二人均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今年7月9日上午,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广东省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曾志权受贿案,对被告人曾志权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曾志权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法院认为,鉴于曾志权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处罚。

  9天后,蒲波受贿案公开宣判,蒲波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受贿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蒲波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记者注意到,在已获刑的11人中,江西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李贻煌和吉林省政协原副主席王尔智均存在“犯罪未遂”情况。今年1月29日,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江西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李贻煌受贿、贪污、挪用公款、国有企业人员滥用职权案,法院认为李贻煌“受贿大部分为未遂”;本月9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吉林省政协原副主席王尔智受贿案,法院认为“王尔智收受800万元债权系未遂”,二人最终分别获“减轻处罚”和“从轻处罚”。

  此外,十九大以来落马的省部级干部中,至少还有9人已受审,暂未宣判。他们是: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张杰辉,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原副主席白向群,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吴浈,北京市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李士祥,河南省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靳绥东,国家发改委原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原局长努尔·白克力,公安部原副部长孟宏伟,陕西省委原常委、秘书长钱引安,江苏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缪瑞林(具体名单详见表二)。

  值得注意的是,受审的九人均涉嫌受贿罪。其中,张杰辉被控涉贿金额最高,共计折合人民币1.269976765亿元。此外,白向群除涉嫌受贿罪外,还涉嫌贪污、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

  今年1月31日,大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称,白向群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配置煤炭资源、开发地产项目、承揽建筑工程和职务调整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索取、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8515万余元;先后5次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12万余元;从相关股票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处非法获取内幕信息,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指使他人买入上述股票,累计成交金额共计人民币4256万余元,非法获利共计人民币1717万余元;泄露内幕信息导致他人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买入上述股票,累计成交金额共计人民币4308万余元,非法获利共计人民币4052万余元。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文章来源于:www.hrbhzw.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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