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分红时,国内股民普遍都偏好送红股。实际上对上市企业而言,在给股东分红时采用送红股的方法,与完全不分紅、将盈利滚存至下一年度等方法并没什么差别。这几种方法,都是把应分到公司股东的盈利留在公司做为下一年度发展生产所用的资产。
它一方面提高了上市企业的运营整体实力,进一步扩张了公司的生产规模,另一方面它不像现金分红那般必须取出很大额度的现金来应付派息工作,因为公司一般存留的现金都是不太多的。因此这几类方式对上市企业而言都是比较有益的。
当上市企业不给股东分红或将盈利滚存至下一年时,这些盈利就以资本公积金的方式纪录在资产负债表中。而给公司股东送红股时,这一部分盈利就要做为增加的股本纪录在股本金中,变成股东权利的一部分。但在送红股时,因为上市企业的股本出现了改变,一方面上市企业需去本地的工商管理机构进行再次登记注册,另外还需对外开放公布股本变化的公告。
但无论在所述几类方法中采用哪一种来解决上一年度的盈利,上市企业的净资产总额并不会出现任何转变,未来年度的运营实力也不会有任何方式的转变。
而针对公司股东而言,采用送红股的方式利润分配将优于不利润分配。这几类方法虽都不会改变公司股东的占股,也不调整个股的认可度,因为送红股在将个股拆细的同时也将个股每股的净资产额同占比减少了,但送红股却能立即提升投资者的经济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