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成都市卫生健康委通报了1例由武汉市输入的无症状感染者。
据了解,胥某某,女,46岁,四川德阳人,常住湖北武汉。胥某某在汉期间,分别于4月12日在武汉市第六医院,4月18日、21日在武汉大学中南医院,4月30日在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5月20日在武汉艾迪康医学检验所做核酸检测,5次结果均为阴性。6月3日,胥某某再次到武汉同济医院做核酸和血清抗体检测,其中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IgM阴性、IgG阳性。
6月5日17:26,胥某某乘坐火车,于6日12:38到达成都,后转乘火车返回德阳,7日又乘私营车辆赴蓉。胥某某先后于6月7日、8日、11日、12日、15日、16日,到成都多家医院的肝胆外科、胃肠外科、耳鼻喉头颈外科、妇科等多个门诊科室就诊。6月18日患者在入院前筛查中,检测发现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呈阳性,无其他异常症状,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胥某某在汉期间,多次在省部属医院做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且IgG为阳性。离汉赴蓉12天后,在当地做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
专家称,基本排除胥某某在武汉新近感染新冠病毒的可能。她这种情况有三种可能性:一是赴蓉旅途或在当地医院就诊过程中,与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经过呼吸,病毒短期吸附在呼吸道,由于患者感染过,自身免疫经过历练,加之有抗体保护,病毒难以在肺部复制,不会发病且病毒会很快被机体清除或灭活;二是核酸检测结果可能为假阳性,PCR检测是通过基因扩增,检测某个特殊基因片段,出现假阳性的情况并不奇怪;三是其肠道携带已经失去感染活性的病毒基因片段,通过粪—口传播污染了呼吸道黏膜。有研究表明,失活的病毒基因片段不具备传染性,但在大便中可存在很长时间。
来源: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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