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印发《关于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的实施意见》 外贸企业开拓国内市场有了政策支持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 冯其予
新冠肺炎疫情给全球经济带来严重冲击,外需萎缩,我国部分外贸产能转向国内市场。由于内外贸市场环境不同,外贸企业在拓展内销市场时面临一些具体困难。为此,国务院办公厅6月22日发布《关于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指出,在鼓励企业拓展国际市场的同时,支持适销对路的出口产品开拓国内市场,着力帮扶外贸企业渡过难关,促进外贸基本稳定。
“国外卖得好的产品,回国内市场未必卖得好。外贸企业拓展国内市场要有一个系统的拓展。根据国内市场的需求特点来自我调整。”商务部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所副所长白明接受经济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针对这样的问题,《意见》明确要精准对接消费需求。引导外贸企业精准对接国内市场消费升级需求,发挥质量、研发等优势,应用大数据、工业互联网等技术,通过个性化定制、柔性化生产,研发适销对路的内销产品。
早在今年4月,商务部就提出,将在狠抓稳外贸系列措施落地同时,帮助外贸企业拓展国内市场。从四五月份的情况看,出口转内销等政策措施对帮助外贸企业渡过难关发挥了作用。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围绕支持企业增订单稳岗位保就业,加大信贷投放,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降低进出口合规成本,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
此后,6月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支持适销对路的出口商品开拓国内市场,帮扶外贸企业渡难关。
通过梳理可以发现,此次《意见》的出台针对性很强,既考虑到前一阶段外贸企业出口转内销面临的困难点,也为下一步“稳外贸”奠定了基础。《意见》还特别强调,要“落实地方属地责任,因地制宜推动出口产品转内销工作,重点帮扶本地区重要产业链供应链外贸企业和中小微外贸企业。”
对于此次《意见》提出要搭建转内销平台。白明表示,鼓励外贸企业对接电商平台,依托各类网上购物节,设置外贸产品专区。在符合国内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引导主要步行街组织开展出口产品转内销专题活动。组织各地大型商业企业与外贸企业开展订单直采,设立外贸产品销售专区、专柜。组织国内采购商在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广交会)、中国加工贸易产品博览会等采购外贸产品。通过多种渠道政府搭建一些出口转内销的平台,才能更有效地帮助外贸企业与国内客户对接。
同时,《意见》提出,要提升转内销便利化水平。对符合条件可集中办理内销征税手续的加工贸易企业,在不超过手(账)册有效期或核销截止日期的前提下,由每月15日前申报,调整为最迟可在季度结束后15天内申报。“这体现了对外贸企业转内销市场相关税收方面的支持。”白明表示。
《意见》同时提出,要支持出口产品进入国内市场,加快转内销市场准入。在2020年底前,对依据出口目的国标准生产且相关标准技术指标达到我国强制性标准要求的出口产品,因疫情影响转内销的,允许企业作出相关书面承诺,通过自我符合性声明的方式进行销售。
此外,支持企业发展“同线同标同质”产品,即在同一生产线上按照相同标准、相同质量要求生产既能出口又可内销的产品,帮助企业降低成本、实现内外销转型。要发挥有效投资带动作用。重点结合各地新型基础设施、新型城镇化和重大工程建设需要,组织对接一批符合条件的出口产品转内销。引导外贸企业积极补链固链强链,推动产业链协同创新和产业结构调整,加大技术和工艺升级改造力度,参与工业和通信业重大项目建设。 【编辑:田博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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