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龟坠楼砸死幼童 饲主判赔128万 高空抛物悲剧警示
发布时间:2025-06-10 11:57:29
近年来,高空抛物坠物事件频发,小到烟头、果核,大到花盆、酒瓶,甚至一些意想不到的物件都可能从高空落下,造成无法挽回的悲剧。
近日,韶关市民赵某夫妇带着年幼的孩子在自家小区内玩耍时,一只乌龟从天而降,砸中了孩子的头部。紧急送医后,孩子因伤势过重不幸离世。经调查,这只乌龟是小区业主张某饲养的宠物。
事故发生后,赵某夫妇与乌龟的主人张某、小区物业公司及其保险公司就赔偿问题进行了协商。由于各方对责任认定和赔偿金额存在分歧,最终未能达成一致。无奈之下,赵某夫妇将张某、物业公司及保险公司一同告上韶关市武江区法院,要求他们连带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30万元。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的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院据此认定,张某作为乌龟的饲养人和所有人,未能看管好自己的宠物,导致其坠落伤人致死,必须承担主要的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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