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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生被造黄谣法院判平台赔偿 平台未尽审查义务

发布时间:2025-05-27 08:20:19

女生被造黄谣法院判平台赔偿 平台未尽审查义务!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对未成年人权益的司法保护,不断深化涉未成年人案件的综合审判改革,以最大限度消除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不利因素。

女生被造黄谣法院判平台赔偿

在“六一”国际儿童节来临之际,法治日报记者聚焦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典型案例,通过回顾案件办理,展现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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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女生被同学造黄谣,造谣者因真诚悔过且系未成年人未被原告追责,而前期未主动拦截、收到投诉后又未及时下架侵权内容的网络平台被法院判处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8000元。这一判决基于法律对未成年人权益的特殊保护——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平台对涉及性谣言、隐私泄露等明显侵害未成年人的信息负有主动审查和快速处置义务,若未能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则需承担连带责任。

北京互联网法院在判决中明确指出,涉案视频包含未成年人清晰面部特征及露骨低俗内容,平台本可通过技术手段识别并主动拦截,却仅在次日接到投诉后删除,放任侵权信息传播3.5万次。此案不仅赢得业内专家学者的广泛好评,还作为维护未成年人权益典型案例入选人民法院案例库。

对于高中生李小花来说,那天永远是个噩梦。她收到同学的信息后,点开链接发现自己的照片被人发到网上,配有极端下流、低俗的文字。李小花既惊恐又愤怒,担心同学和老师看到这条视频后会怎么议论她。她蜷缩在床头,身体因害怕和恐慌而颤抖,泪水滚下脸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