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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领证时发现互不知姓名 闪婚变闪离引发争议

发布时间:2025-05-30 10:56:38

你听说过这样的事吗?一对男女去民政局领结婚证,却因为男方不知道女方名字,女方也不知道男方名字而失败。这对来自襄州区古驿镇的年轻人尽管领证失败,但仍然坚持“闪婚”。他们在一起住了一年,但从未同房,最终这段短暂的婚姻走到了尽头。然而,高达十多万元的彩礼给两家人留下了一个难题。

夫妻领证时发现互不知姓名

2023年腊月,经媒人牵线,古驿镇居民小吴(化名)与同镇居民小燕(化名)相识。双方在短短几天内便完成订婚、举办婚礼。然而婚后不久,这段仓促结合的婚姻便出现了问题。小吴家人透露,婚礼筹备十分匆忙,不仅婚纱照、婚礼照未能拍摄,结婚证也始终未能办理。小吴的妈妈表示,小燕不让她儿子碰她,小吴也没有强求。小吴的姐姐也证实,婚后二人虽同床而眠,却始终背对背,保持着疏离的状态。

夫妻领证时发现互不知姓名 闪婚变闪离引发争议

据了解,此前小燕因与小吴闹别扭被送回娘家,此后便一去不返。小吴家人多次上门沟通无果后,双方开始协商彩礼返还事宜。媒人称,彩礼总共12.8万,除1万多通过手机转账,其余都是现金支付,这笔钱应该退还一部分。然而,当小吴家提出退还12.8万元彩礼的诉求时,遭到小燕家拒绝。小燕的姐姐认为婚姻破裂双方均有责任,并透露领证失败的原因是双方连对方的名字都不知道,导致登记失败。显然双方都对这桩婚事不上心。既然两人已经走到这一步,返还彩礼要按当地的规矩来。小燕的姐姐表示,10月1号前最多退2万,是男方不要女方,按规矩女方凭什么全退?打官司也不怕。

夫妻领证时发现互不知姓名 闪婚变闪离引发争议

最终,经协商,女方仅同意返还2万元,这一结果令男方难以接受。目前,小吴家人已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追讨彩礼。律师对此作出专业解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若存在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律师特别指出,本案中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关键争议点在于是否“共同生活”。同时强调,农村习俗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若协商无果,男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全额或大部分返还彩礼。此外,此类纠纷诉讼时效为双方分手后3年,建议男方尽快收集转账记录、媒人证言、婚礼影像等证据,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