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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老年人广场舞竞赛规则?

发布时间:2025-06-01 00:27:09

 一、活动名称

  “舞动生命”全国中老年人广场舞大赛

  二、活动宗旨

  关爱老人一族,感召青年一代。

  三、活动时间

  2013年10月13日 —2014年10月2日(重阳节)

  四、联合主办单位

  新华社新华网、中国老龄工作委员会、中国老年大学

  五、承办单位

  新华网竞赛频道

  六、参加办法

  1.每单位可报领队1人,参赛队员30人以下(其中年龄不得低于45周岁以下,即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不得参赛。)

  2.参赛作品以公众可以广泛参与的广场舞为主导,不分舞种,可从各种广场舞中自行选定并加以改编。

  3.参赛服装统一、美观大方,符合参赛广场舞特点。

  4.参赛的轻器械,要求安全、美观,不允许使用锋利、具有伤害性器械。

  七、形式内容要求

  1.题材不限、内容健康、积极向上。

  2.作品的创作或表演形式具有新意和创意;

  3.充满活力,积极向上有创造性,具有流畅的过渡动作,丰富的队形变化;

  4.必须显示身体全面的协调能力,成套动作中的舞蹈、技巧、造型和队形变化应始终保持完整性。

  5.广场舞蹈的动作设计要遵循健康和安全的原则,并体现项目特点。不提倡做高难度、危险性动作(如出现选手不遵循健康、安全原则,出现意外伤害情况,组委会不承担责任)。

  八、比赛办法

  1.比赛分初地方初赛、地方晋级赛、地方决赛、全国总决赛;

  2. 初赛由评委组观看各参赛队报送的舞蹈视频,进行筛选;

  3. 复赛出场顺序以赛前抽签确定;

  4.决赛出场顺序以复赛成绩确定,按成绩由低到高顺序出场;

  5.每个参赛曲目时间要求在5分钟内;

  6.参赛队自备比赛舞CD伴奏带两盘(备用一盘)。

  九、大赛日程表

  时间 活动事项

  2013年10月13日 新闻发布会

  2013年10月—12月 全国宣传推广

  2014年1月—3月 春节热身赛及地方分赛区海选

  2014年4月—5月 地方分赛区复赛、各地媒体宣传

  2014年6月—7月 地方分赛区决赛、记者助力圆梦

  2014年8月—9月 六大赛区前五强进京培训

  2014年9月30日 全国总决赛

  2014年10月2日 颁奖盛典

  十、大赛评审组

  中国国家一级舞蹈指导、知名舞蹈艺术家、知名舞蹈演员。地方海选、复赛、决赛每场不少于3名评委。全国总决赛不少于5名评委。

  评判规则保证比赛评分的客观性、规范性和公正性。

  十一、评分细则:

  本次比赛分为地方初赛、地方晋级赛、地方决赛、全国总决赛四个阶段,每个阶段评分标准都划分为仪表、舞蹈姿态和场内气氛三部分,具体评分标准在各个阶段会略有不同,比赛层次越高,要求越严格。

  初赛评分细则:

  仪表仪态 服装、妆容到位程度

  服装与舞蹈内容契合度

  跳舞者的精神状态,面部表情

  舞蹈姿态 舞蹈表演者相互配合度、协调

  舞蹈整体的配合度和队形变化

  场内气氛 舞蹈的感召力和传染力

  复赛评分细则:

  仪表仪态 服装与舞蹈符合表现内容情境

  跳舞者的精神状态,面部表情

  舞蹈表演 舞蹈动作标准、整齐、规范

  表演动作流畅协调,技巧性强

  舞蹈表现 表演者对舞曲音乐理解准确,舞蹈动作吻合音乐情境,节奏把握准确

  舞蹈的编排有创意性、新颖,内容积极向上

  现场氛围 所讲述舞蹈背后的故事真实、感人,具有感染力

  全国总决赛、地方决赛评分细则:

  仪表仪态 服装与舞蹈符合表现内容情境

  舞蹈者的妆容、面部表情,精神状态饱满

  舞蹈表演 舞蹈动作标准、整齐,有一定规范

  表演过程中动作流畅,队形变化整齐统一,有较强表现力

  舞蹈动作有一定难度、技术技巧完成情况较好

  舞蹈表现 舞蹈所表现的内容与舞曲健康、积极向上

  表演者对舞曲音乐理解准确,舞蹈动作吻合音乐情境,节奏把握准确

  舞蹈的编排有创意性、新颖,与本次活动精神相统一

  现场氛围 可调动现场气氛,热烈

  所讲述舞蹈背后的故事真实、感人,具有感染力

  每轮比赛中可能出现的需要酌情扣分的点:

  1.出现不安全动作;

  2.比赛中服装、服饰、头发散落;头饰、道具、鞋掉落等;

  3.音乐、舞蹈时间不符合比赛要求;

  4.参赛队员比赛中途上、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