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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爷恋爱5个月转账上万欲讨回被拒 分手后追讨难

发布时间:2025-06-14 10:01:03

近日,重庆的56岁老张与周大姐恋爱同居五个月,期间转账超过两万元。然而,老张发现周大姐经常去跳舞,并且总是抱怨没钱,两人因此分手。分手后,老张要求周大姐退还一万余元,但周大姐拒绝了,理由是老张住在她家,而且在恋爱期间她也陪伴了他。律师表示,如果没有借贷约定,转账一般被视为赠与,但在共同花费之外的部分或可主张返还。老张计划通过法律途径追讨这笔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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