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修路落石被判罪 事主获刑求再审 修路成本超售石收益
发布时间:2025-06-18 13:43:28
陕西华阴农民周更亚因在修建山路过程中售卖炸落的石头被判非法采矿罪,获刑九个月。刑满释放后,周更亚认为自己无罪,申请再审。2025年6月11日,华阴法院就该案举行再审审查听证,听取了周更亚及其代理律师的意见。
2018年2月至7月,周更亚在修路过程中将采出的花岗岩以不同方式出售或抵扣柴油款等。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审定,周更亚违法开采花岗岩石料造成矿产资源破坏量为8830.1立方米,价值44万余元。华阴法院审理后认为,周更亚在修筑通村路过程中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将开采出的花岗岩石出售牟利,情节严重,构成非法采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一审宣判时,周更亚羁押时间已近9个月,因此没有上诉。获释后,他收集了一些修路开销票据等证据,开始申诉。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律师邵克、易文杰为周更亚代理申请再审事项。律师提交的申诉意见认为,周更亚经审批修建通村路,没有非法开采矿石,不构成非法采矿罪;其事后将因工程施工产生的矿石进行销售,所得款项用于修建通村路这一公益性建设,不具有牟利目的,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原则,亦不具有刑事违法性。
周更亚介绍,修路已经花了150余万元,其中有票据的开支有130余万元,而当初申请修路的扶贫项目款36万元,因工程未能完工,未拨付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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