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别墅按揭失败开发商拒退124万首付 购房者维权难
发布时间:2025-05-26 10:13:14
周女士在湖北汉川市“天屿湖”订购了一套别墅,但后来因按揭贷款未办成而陷入困境。她表示销售员曾承诺帮助办理按揭,若不成可退房退款。然而,当按揭未成功时,销售员辞职并将她拉黑。周女士随后起诉开发商要求退还购房款,但法院驳回了她的诉求。
法院认为,《定购协议》中关于退房退款的约定属于预约合同内容,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后,双方的权利义务已进行了调整,预约合同条款不再具有约束力。此外,贷款办理按揭贷款不是开发商的义务,周女士无法及时缴纳购房款构成违约,因此不享有合同解除权。
周女士介绍,2021年5月她在“天屿湖天宫岛”楼盘看中了一栋双拼别墅,总价300多万。由于担心名下已有贷款影响按揭,销售员建议她抵押老房子交首付,并承诺詹总能帮忙搞定银行按揭。之后数月,周女士多次催问按揭进展,但始终未果。最终,销售员辞职并将其拉黑,詹总也未能解决问题。
周女士与开发商签订了《天屿湖国际休闲社区订购协议》,协议中注明“如有变化,可退可换”。但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如不能办理按揭贷款的责任由买房人承担。合同还规定,如果买房人确实无法支付剩余房款导致合同解除,应按房屋总价的10%支付违约金,且所交款项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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