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女生被造黄谣法院判平台赔8000元 平台未尽审查义务
高中女生李小花被同学造黄谣,造谣者因真诚悔过未被追责,而前期未主动拦截、收到投诉后又未及时下架侵权内容的网络平台被法院判处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8000元。这一判决基于法律对未成年人权益的特殊保护。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平台对涉及性谣言、隐私泄露等明显侵害未成年人的信息负有主动审查和快速处置义务,若未能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则需承担连带责任。
北京互联网法院在判决中指出,涉案视频包含未成年人清晰面部特征及露骨低俗内容,平台本可通过技术手段识别并主动拦截,却仅在次日接到投诉后删除,放任侵权信息传播3.5万次。此案不仅赢得业内专家学者的广泛好评,还作为维护未成年人权益典型案例入选人民法院案例库。
对高中生李小花来说,那天永远是个噩梦。她收到同学发来的链接,里面是一段视频,其中一张是其微信个人信息页面截图,包括她的姓名、所在地区等,还有一张是她的正面面部近照,并配有黄谣内容及极端下流的文字。李小花顿时惊恐愤怒,担心同学和老师看到这条视频后会怎么议论她,更不知道第二天去学校如何面对老师和同学。她蜷缩在床头,身体因害怕和恐慌而颤抖,泪水滚下脸颊。
缓过劲后,李小花将这件事告诉了母亲。母亲赶紧将其父亲从单位叫回家,夫妻二人报了警。在此期间,不断有人申请添加李小花为好友,申请栏不乏污言秽语。李小花的父亲表示,这件事对孩子的影响很大,她很长一段时间都未触碰手机及相关电子产品,也不愿意出门,基本和外界断绝了交流。父母每天轮流给孩子做思想工作,持续半年之久,孩子的情况才有所好转。
经警方调查,始作俑者很快被找到——李小花的同班同学小丽。为了报复李小花,小丽通过小涛在某App制作并上传一段带有李小花校服照的黄谣视频,为泄愤将该视频转发至朋友圈。虽然小丽很快将朋友圈中的视频删除,但已经有不少好友看到了视频内容,且某App中的原视频未删除。考虑到小丽真诚认错,又是未成年人,以后还要继续在一个班上学,李小花及其家人决定不再追究小丽、小涛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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