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贷款20万元后因病去世,贷款谁来还?法院判了
发布时间:2025-05-27 10:13:19
生前向银行贷款20万元
还了9期利息后不幸离世
这笔贷款究竟该由谁来还呢?
近日
红岗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记者进行了采访
王某家住红岗区,和妻子育有一双儿女,日子虽没有大富大贵,但也其乐融融,然而不幸却悄悄降临。
2020年7月,王某向银行贷款20万元,偿还了9期利息后未再还款。银行在催要贷款时得知,王某已因病去世,留下遗产有公积金、养老金、企业年金等共计21万元,还有一套价值约20万元的房子。
王某的继承人是他的父母、妻子和两个尚未成年的子女。
银行认为,王某的遗产应首先用于清偿其生前所负的债务,王某的父母、妻子和子女应当用他们所得的遗产清偿王某尚未偿还的银行贷款,于是向红岗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
法院经过审理后查明,王某的遗产均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应当先将一半分出为其妻子所有,其余的才能作为遗产被继承。而分割遗产时,还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所以,王某的遗产不能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应该为两名未成年子女保留生活所需的必要份额。
经过计算,扣除保留的必要遗产份额,最终判决王某的父母和妻子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王某的银行贷款合计5万余元,驳回了要求两名未成年子女清偿债务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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