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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工亡 胚胎移植子女领抚恤金遭拒 法院确认遗腹子身份

发布时间:2025-05-27 23:13:19

一对夫妻因不孕不育在某医院接受了囊胚培养术,胚胎培育成功后因母亲身体状况不宜植入而选择冷冻保存。2019年12月12日,丈夫因工伤去世,妻子随后将冷冻胚胎移植体内,并于2021年1月17日产下小强。小强出生后,母亲代他向某社保中心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但社保中心认为小强父亲去世时小强仅为体外受精胚胎形态,不属于遗腹子,因此拒绝了申请。小强母亲对此表示异议并诉诸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小强在其父去世时虽处于体外胚胎状态,但这一体外状态是其父母通过合法医疗手段共同选择的生育方式所决定的。小强的受精及胚胎发育阶段均在其父生前完成,只是尚未进行移植手术。因此,小强行使权利与自然受孕情况下的“遗腹子女”无本质区别。社保中心不能以小强父亲去世时小强尚为体外受精卵形态为由,否定其属于供养亲属范围。

最终,法院确认了小强作为遗腹子的身份,并判决某市社保中心支付小强2021年1月至2025年12月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人民币60152.76元,自2025年4月起按月支付直至其18周岁。一审判决后,双方均未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