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一男子醉酒骑摩托被判刑,摩托车算不算机动车?
发布时间:2025-05-28 08:06:27
湖南一男子醉酒骑摩托被判刑。
日常生活中,“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观念早已深入人心,但谈起醉驾,许多人还有“我骑的是摩托车怎么算醉驾”的错误想法。近日,湖南省衡阳市南岳法院审理了一起酒后驾驶摩托车的危险驾驶案。
案情简介
2025年1月31日,被告人甲某在家饮酒后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沿路边行驶时与乙某的小型汽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甲某受伤。案发后,经鉴定,甲某送检血液样本中检出乙醇,含量为194mg/100mL。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甲某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构成危险驾驶罪。被告人具有坦白、认罪认罚情节。依法对被告人甲某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法官提醒
1.摩托车与两轮电动车有什么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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