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向永久居民每人发1万澳门元 新计划细节公布
发布时间:2025-05-30 08:07:01
澳门特区行政会今日完成讨论《2025年度现金分享计划》行政法规草案。该法规对2025年度的现金分享发放资格及申请手续进行了规范。根据规定,符合身份条件和在澳条件的居民可获得现金分享,其中永久性居民每人一万澳门元,非永久性居民每人六千澳门元。身份条件是指在2024年12月31日持有有效或可续期的居民身份证;在澳条件是指在2024年全年身处澳门至少183日。
尽管新设了在澳条件,但为了照顾特定群体,法规规定三类人士即使不符合在澳183日的要求,也可豁免计算在澳时间:未满22岁且父或母一方具备领取现金分享资格的人士、按照第4/2010号法律收取残疾金的人士以及按照第9/2011号法律收取残疾津贴的人士。
此外,因八种特定理由不在澳门的情况也被视为身处澳门,并可申请将有关期间计入在澳期间,如符合在澳183日的标准,则可获发款项。这些理由包括就读当地认可的高等教育课程、住院、年满65岁居于内地或因健康原因而居于内地、为已在社会保障基金登记的雇主工作、为负担居于澳门的家庭成员主要生活费而在外地工作、履行公务、居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并在当地工作或就读教育课程、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工作。
澳门居民可从5月29日15时起通过“一户通”或现金分享计划网页查询是否符合发放资格。符合资格者将按既定时间表通过银行转账或支票方式自动收取款项,无需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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