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某被判赔偿胖东来40万元 名誉侵权案宣判
发布时间:2025-05-30 11:03:10
2025年5月28日,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许昌市胖东来商贸集团有限公司与段某之间的名誉权纠纷案,并当庭宣判。法院判决段某在其个人抖音账号“两个小段(小)”上发布书面道歉信的视频,内容需经法院审核,且30日内不得删除。此外,段某还需赔偿许昌市胖东来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各项经济损失共计40万元。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律师代表及企业代表旁听了庭审。
2025年1月30日,段某向许昌市胖东来百货服饰有限公司生活广场店反馈其购买的女士红色内裤出现掉色并导致过敏。值班人员登记后回复待营业后由区域人员解决。2月2日至3日,胖东来生活广场员工、班长、主管及客服多次与段某沟通、协商,并陪同其就医检查。经许昌市中心医院诊断,段某患有皮炎和皮疹。胖东来生活广场支付了医疗费1144.13元,并建议给予段某500元补偿,但段某未接受。
2月2日,胖东来生活广场将涉事商品下架。2月4日至5日,许昌市胖东来商贸集团有限公司通知将该品牌全系列及其他品牌深色内裤、袜子、秋衣秋裤、床品等商品全部下架。2月4日,段某通过抖音账号发布了关于红色女士内裤品质问题的视频,视频播放量达1217万次,点赞量超过11万次,评论量为4万多条,分享量近20万次,收藏量为6千多。随后,段某删除了相关视频。
2月6日,许昌市胖东来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安排旗下公司对涉案商品进行检测,结果显示商品符合标准,为此支付检测费用14万余元。2月7日,胖东来生活广场工作人员支付段某226元作为补偿。3月10日,许昌市胖东来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律师事务所提起民事诉讼,并支付律师费用6万元及相关取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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