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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盗拐骗儿童犯罪目前已呈零星态势 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发布时间:2025-05-30 11:28:11

近年来,人民法院依法从严惩处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在各地党委领导及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下,一些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犯罪行为得到了遏制。特别是采取偷盗、拐骗等方式拐卖儿童的犯罪,目前已呈零星发案态势。

数据显示,自1992年以来,拐卖儿童犯罪除1997年至2000年出现短暂反弹外,其余年份一直呈下降趋势。人民法院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持“零容忍”态度,对杀害、伤害、性侵、拐卖、虐待等各类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犯罪行为,坚持依法从严惩处。对于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后果严重的犯罪,依法从严从重判处刑罚,甚至判处死刑。

例如,人民法院对拐卖多名儿童的张某平、周某平和余某英等人贩子,以及涉及“姐弟坠亡案”的张某、叶某尘,假借恋爱关系性侵多名幼女的倪某群,线上“隔空猥亵”线下威逼强奸的王某山、孙某昌等人依法判处死刑,彰显了坚决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立场。

此外,人民法院还依法落实从业禁止措施,从源头上预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同时,加强未成年被害人的权益保护,高度关注其实体权益、诉讼权利、隐私保护和心理健康等问题。对于心理出现异常尤其是受到性侵害的被害人,积极进行心理疏导和干预,帮助他们走出阴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