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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起 宾馆私密空间不得安装人脸识别设备 新规保护隐私安全

发布时间:2025-05-30 14:35:07

宾馆客房的私密空间不得安装人脸识别设备。小区门禁必须“刷脸”才能解锁,门店私自收集顾客人脸信息用于分析营销策略,被非法收集的人脸信息在网上售卖用于诈骗等犯罪。这些现象引发了公众对个人信息安全的担忧。

今年3月,国家网信办、公安部联合公布了《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办法》,将于6月1日起实施。此前,“人脸识别”产生的法律问题大多依照个人信息保护法中的“敏感个人信息”和民法典的“生物识别信息”等相关条款以及有关司法解释处理。但缺乏针对人脸识别技术应用的专门规则。

《办法》规定了应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人脸信息的具体规则:应当具有特定的目的和充分的必要性,采取对个人权益影响最小的方式,并实施严格保护措施;应当履行告知义务;基于个人同意处理人脸信息的,应当取得个人在充分知情的前提下自愿、明确作出的单独同意;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取得个人单独同意外,人脸信息应当存储于人脸识别设备内,不得通过互联网对外传输;应当事前进行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并对处理情况进行记录。

《办法》还确立了非唯一验证原则,明确规定如果存在其他非人脸识别技术方式实现相同目的或达到同等业务要求,则不得将人脸识别技术作为唯一验证方式。对于公共场所、私密空间滥用人脸识别技术的问题,《办法》明确规定,在公共场所安装人脸识别设备应为维护公共安全所必需,依法合理确定人脸信息采集区域,并设置显著提示标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宾馆客房、公共浴室、公共更衣室、公共卫生间等私密空间内部安装人脸识别设备。

此外,《办法》特别关注了部分特殊群体的人脸信息权益,规定处理残疾人、老年人人脸信息时,需符合国家有关无障碍环境建设的规定;处理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人脸信息时,需取得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