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1号交通部发布什么规定
发布时间:2025-06-17 09:09:40
2011年7月1号交通部发布什么规定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7月1日起施行)对货车的超载和超限的处理规定如下:
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经批准进行超限运输的车辆,未按照指定时间、路线和速度行驶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公路管理机构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车辆。
未随车携带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扣留车辆,责令车辆驾驶人提供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或者相应的证明。
租借、转让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没收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使用伪造、变造的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没收伪造、变造的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六条 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吊销其车辆营运证;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驾驶人,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其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道路运输企业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
什么是“三万”工程?
所谓“三万工程”是指湖北省委的英明号召:万名党员干部走万村进万户活动,简称“三万”。要求还很严:住村三个月,要走访见面所有驻村农户,外地打工的还要电话或其他间接访问,调查其家庭基本情况、对村镇干部意见、对政策需求、等等。省委、市委、县委三级组织部直接督查,不合格不到位的还被“三万工程回头看”,再来三个月的住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