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将为线下无理由退货立规矩 全市统一指引征求意见
发布时间:2025-06-07 10:42:45
商品是否完好如何界定?赠品不完好,还能将商品退货吗?使用了积分、优惠券抵销价款,退货时如何结算?今后,北京市将有全市统一的线下无理由退货指引。为引导线下实体经营企业自愿开展商品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北京市市场监管局起草了《北京市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征求将持续至6月1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了无理由退货制度,赋予消费者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权利,有效避免在线上交易中因信息不对称而造成的合法权益侵害。随着线上消费者权益保护水平提升和行业生态环境优化,越来越多消费者期待“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实现线上线下全覆盖。近年来,浙江、江苏、上海等地不少线下实体店经营者已自愿开展“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活动。
为进一步优化首都消费环境、激发消费潜力,鼓励线下实体经营企业自愿开展商品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更好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市市场监管局学习借鉴相关省市先进经验,倡导实施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并起草了《北京市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指引(试行)》。
《指引》共21条,为线下实体店经营者提供参考。经营者可根据自身实际条件及经营商品属性,自行决定进行退货承诺的商品或商品种类、适用范围、退货时限、退货条件、退货流程、退款方式。但一些商品不建议列入无理由退货活动承诺,例如消费者定制品、食品药品、鲜活易腐产品、图书音像制品、贵重商品、一次性用品、贴身衣物等。经营者应将承诺内容在店内显著位置公示,依照公示内容履行承诺。退货规则不得含有不公平格式条款,也不应借退货承诺进行虚假宣传。变更或终止承诺,仍应履行此前对消费者购买时做出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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