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称电梯安装影响采光多次阻碍施工 法院判例明确相邻关系原则
发布时间:2025-05-27 09:20:17
业主称电梯安装影响采光多次阻碍施工 法院判例明确相邻关系原则!5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民法典颁布五周年典型案例,其中包括“徐某等六人诉范某排除妨害纠纷案”。江苏无锡市某花园小区某单元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增设电梯,并在小区主要出入口及单元楼道张贴了意见征集单、公示、承诺及图纸等相关材料,公示期间未收到异议。随后,该增设电梯项目取得了主管部门的审批手续并正式开工。
然而,居住于该楼北楼的业主范某认为电梯安装位置影响其采光,侵犯其合法权益,多次在施工现场阻碍施工,导致项目停工。徐某等业主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范某排除妨碍,停止对加装电梯工程的妨害行为。经法官现场查看,该小区已加装的电梯均采用全玻璃方式。
生效裁判认为,该楼加装电梯经过相关业主表决同意,徐某等业主依据合法有效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开工备案通知单进行施工,范某的行为侵犯了徐某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民法典关于相邻关系的规定,相邻关系应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处理。增设电梯将对大多数业主特别是老人和小孩的生活带来极大便利。加装工程已经充分考虑了对相邻楼栋房屋采光和通风的影响,并尽可能降至最低,范某等相邻楼栋的业主应当本着友睦邻里、互让互谅的原则对待增设电梯工程。
本案判决范某停止实施阻挠行为,并指出如果加装电梯后确实在采光、通风等方面对部分业主造成较大影响,可以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解决补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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