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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侵占破坏未成年人活动场所 加强管理和保护措施

发布时间:2025-05-27 11:20:28

禁止侵占破坏未成年人活动场所 加强管理和保护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地方人民政府有责任建立和完善适合未成年人的活动场所和设施,支持公益性的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和设施的建设和运行,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建设。法律还要求地方政府采取措施,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间,让学校的文体设施对未成年人免费或优惠开放。此外,地方政府需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学校、幼儿园、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等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场地、房屋和设施不受任何组织或个人侵占与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