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中还手能否认定正当防卫?一女子家暴中还手被行拘,经行政复议不予处罚
发布时间:2025-05-28 17:20:36
在面对家庭暴力时,还手是否构成正当防卫?近日,北京一名女性因反击家暴被行政拘留,引发社会高度关注。最终,她通过行政复议推翻了原先的处罚决定,此案也入选司法部公布的第七批新修订《行政复议法》典型案例,成为探讨“家暴受害者正当防卫边界”的重要样本。
家暴中还手能否认定正当防卫?一女子家暴中还手被行拘,经行政复议不予处罚
案件起于2022年2月,北京女子杨某因家庭琐事与丈夫童某发生激烈冲突。过程中,童某对杨某及其母亲实施了殴打行为,杨某在此过程中进行反击。三人受伤,经鉴定均属轻微伤。2023年1月,北京市某区公安分局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对杨某作出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决定,理由为其在家庭纠纷中“情节较轻”的殴打行为。
面对这一决定,杨某并未认罪服从,而是提出行政复议,主张自己是在遭受丈夫暴力侵害过程中出于自卫而还手,行为属正当防卫,理应不受处罚。
行政复议机关在受理案件后,对争议焦点进行了全面分析。按照公安部出台的执行解释文件,若一方在未激化矛盾的前提下,反击另一方正在实施的非法侵害,其行为通常可认定为正当防卫,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不过,杨某的行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还需结合具体情境进行研判。复议机关认为,从现有证据来看,虽然杨某确实实施了殴打,但并无迹象显示她在事发前曾尝试缓解冲突或主动规避矛盾,难以直接适用正当防卫的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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